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公布《關于做好2016年11月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口語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》,2016年11月廣東英語四級口語報名時間為10月25日9時-11月3日17時。廣東英語四級口語一共7個考點。
各高校:
2016年下半年全國大學英語四、六級考試口語考試(以下簡稱“CET-SET”)將于11月19-20日舉行,根據全國大學英語四、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發布的《2016年下半年全國大學英語四、六級考試口語考試報名通知》和《關于自2016年下半年度全國大學英語四、六級口語考試報名補充說明》的精神,為做好我省CET-SET報名工作,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考試時間
本次CET-SET繼續同時開考四級(CET-SET4)和六級(CET-SET6),其中11月19日開考CET-SET4,11月20日開考CET-SET6,每場次30分鐘(包含登錄入場、測試、考試、收卷、退場等部分),每天安排8個場次,具體場次安排見附件1。
二、考試內容及形式
CET-SET主要考核學生的英語口頭表達能力,具體為:就熟悉話題進行比較流利的會話能力;表達個人意見、情感、觀點的能力;陳述事實、理由和描述事件的能力。考試采用計算機化考試。考生在計算機上進行考生與模擬考官、考生與考生之間的互動。考試內容及時間分配如下:
(一)CET-SET4內容及流程
(二) CET-SET6內容及流程
考生可提前進入全國大學英語四、六級考試網站(www.cet.edu.cn),熟悉考試流程。
三、報名相關工作
(一)報名資格
1.5月口試和6月筆試視為同一考次的四、六級考試,11月口試和12月筆試視為同一考次的四、六級考試。
2.考生報考6月四級筆試后才有資格報考5月四級口試;考生報考12月四級筆試后才有資格報考11月四級口試。
3.考生報考6月六級筆試后才有資格報考5月六級口試;考生報考12月六級筆試后才有資格報考11月六級口試。
4.報名參加筆試的考生可自主選擇是否報考同一考次的口試。
5.筆試成績不再作為報考成績線,凡是完成了筆試報名的考生都具有報考口試的資格。
6. 2016年6月及以前的筆試成績不再作為2016年11月及以后的口試報名資格。
(二)報名方式。采取全國統一時間網上報名、網上繳費方式,考生報名時間為10月25日9:00-11月3日17:00。報名期間考生自行進入全國大學英語四、六級考試網站(www.cet.edu.cn)完成信息填報、選擇考點、網上繳費等報名手續,報名資格審核由報名系統自動完成。考生也可通過下載手機APP“CET”,完成CET-SET報名。“CET”手機APP現在具備口試報名、口試準考證打印、口試成績推送等功能。
為方便考生報考,我省CET-SET在全省設立了7家考點(詳細考點信息見附件2),考生可視具體情況選擇考點進行報名、考試。
(三)報名費標準。根據《國家發展改革委、財政部關于重新核定全國大學英語四、六級考試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》(發改價格〔2008〕3699號),CET-SET報考費標準為每人每次50元。
(四)準考證打印。成功完成報名的考生于11月11日9:00開始自行進入網上報名系統完成信息確認及準考證打印工作,考生考試的具體時間及地點均以準考證上所示為準,不得更改。
四、考試成績發布
本次考試成績將于2017年2月底與筆試成績同時發布,具體發布的時間和方式以全國大學英語四、六級考試網站發布的公告為準。
(一)CET-SET4能力等級描述
(二)CET-SET6能力等級描述
注:1.筆試和口語的成績在同一份成績報告單上報道,不再單獨頒發口語考試成績報告單。如考生僅參加筆試,成績報告單照常發放,口試成績欄部分顯示為空;成績單將發至筆試報考學校。
2.考生取得筆試和口試其中一項有效成績,均發放成績報告單。
五、聯系方式
考務工作聯系人及聯系電話:盧小丹020-38627971、聶筱哲020-38627965。
傳真:020-38627962。
郵政編碼:510631。
地址:廣州市中山大道西69號廣東省教育考試院1308室。
E-mail:ksyskb@126.com。
附件:1.2016年11月CET-SET考試時間及場次安排(請訪問原網址)
2.廣東省CET-SET考點聯系方式(請訪問原網址)
廣東省教育考試院
2016年10月10日
各高校:
2016年下半年全國大學英語四、六級考試口語考試(以下簡稱“CET-SET”)將于11月19-20日舉行,根據全國大學英語四、六級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發布的《2016年下半年全國大學英語四、六級考試口語考試報名通知》和《關于自2016年下半年度全國大學英語四、六級口語考試報名補充說明》的精神,為做好我省CET-SET報名工作,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考試時間
本次CET-SET繼續同時開考四級(CET-SET4)和六級(CET-SET6),其中11月19日開考CET-SET4,11月20日開考CET-SET6,每場次30分鐘(包含登錄入場、測試、考試、收卷、退場等部分),每天安排8個場次,具體場次安排見附件1。
二、考試內容及形式
部分 | 任務名稱 | 考試過程 | 答題時間 |
1 | 自我介紹 |
根據考官指令,每位考生作一個簡短的自我介紹。 考試時間約1分鐘。 |
每位考生發言20秒 (兩位考生依次進行) |
2 | 短文朗讀 |
考生準備45秒后朗讀一篇120詞左右的短文。 考試時間約2分鐘。 |
每位考生朗讀1分鐘 (兩位考生同步進行) |
3 | 簡短回答 |
考生回答2個與朗讀短文有關的問題。 考試時間約1分鐘。 |
每位考生發言40秒 (兩位考生同步進行) |
4 | 個人陳述 |
考生準備45秒后,根據所給提示作陳述。 考試時間約2分鐘。 |
每位考生發言1分鐘 (兩位考生同步進行) |
5 | 兩人互動 |
考生準備1分鐘后,根據設定的情景和任務進行交談。 考試時間約4分鐘。 |
兩位考生互動3分鐘 |
CET-SET主要考核學生的英語口頭表達能力,具體為:就熟悉話題進行比較流利的會話能力;表達個人意見、情感、觀點的能力;陳述事實、理由和描述事件的能力。考試采用計算機化考試。考生在計算機上進行考生與模擬考官、考生與考生之間的互動。考試內容及時間分配如下:
(一)CET-SET4內容及流程
(二) CET-SET6內容及流程
部分 | 任務名稱 | 考試過程 | 答題時間 |
1 |
自我介紹 和問答 |
先由考生自我介紹,然后回答考官提問。 考試時間約2分鐘。 |
自我介紹:每位考生20秒(兩位考生依次進行) 回答問題:每位考生30秒(兩位考生同步進行) |
2 |
陳述和 討論 |
考生準備1分鐘后,根據所給提示作個人陳述; 兩位考生就指定的話題討論。 考試時間約8分鐘。 |
個人陳述:每位考生1分30秒(兩位考生依次進行) 兩人討論:3分鐘 |
3 | 問答 |
考生回答考官的一個問題。 考試時間約1分鐘。 |
每位考生45秒(兩位考生同步進行) |
考生可提前進入全國大學英語四、六級考試網站(www.cet.edu.cn),熟悉考試流程。
三、報名相關工作
(一)報名資格
1.5月口試和6月筆試視為同一考次的四、六級考試,11月口試和12月筆試視為同一考次的四、六級考試。
2.考生報考6月四級筆試后才有資格報考5月四級口試;考生報考12月四級筆試后才有資格報考11月四級口試。
3.考生報考6月六級筆試后才有資格報考5月六級口試;考生報考12月六級筆試后才有資格報考11月六級口試。
4.報名參加筆試的考生可自主選擇是否報考同一考次的口試。
5.筆試成績不再作為報考成績線,凡是完成了筆試報名的考生都具有報考口試的資格。
6. 2016年6月及以前的筆試成績不再作為2016年11月及以后的口試報名資格。
(二)報名方式。采取全國統一時間網上報名、網上繳費方式,考生報名時間為10月25日9:00-11月3日17:00。報名期間考生自行進入全國大學英語四、六級考試網站(www.cet.edu.cn)完成信息填報、選擇考點、網上繳費等報名手續,報名資格審核由報名系統自動完成。考生也可通過下載手機APP“CET”,完成CET-SET報名。“CET”手機APP現在具備口試報名、口試準考證打印、口試成績推送等功能。
為方便考生報考,我省CET-SET在全省設立了7家考點(詳細考點信息見附件2),考生可視具體情況選擇考點進行報名、考試。
(三)報名費標準。根據《國家發展改革委、財政部關于重新核定全國大學英語四、六級考試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》(發改價格〔2008〕3699號),CET-SET報考費標準為每人每次50元。
(四)準考證打印。成功完成報名的考生于11月11日9:00開始自行進入網上報名系統完成信息確認及準考證打印工作,考生考試的具體時間及地點均以準考證上所示為準,不得更改。
四、考試成績發布
本次考試成績將于2017年2月底與筆試成績同時發布,具體發布的時間和方式以全國大學英語四、六級考試網站發布的公告為準。
(一)CET-SET4能力等級描述
等級 | 等級描述 |
A |
能用英語就熟悉的話題進行交談,基本沒有困難。 能就熟悉的話題連貫地發表意見和看法。 能清晰、流利地敘述或描述一般性事件和現象。 |
B |
能用英語就熟悉的話題進行交談,雖有些困難,但不影響交際。 能就熟悉的話題作較連貫的發言。 能較清晰、流利地敘述或描述一般性事件和現象。 |
C |
能用英語就熟悉的話題進行簡單的交談。 能就熟悉的話題作簡短的發言。 能簡單地敘述或描述一般性事件和現象。 |
D | 尚不具備英語口頭交際能力。 |
(二)CET-SET6能力等級描述
等級 | 等級描述 |
A |
能用英語就一般性話題進行深入的交談。 能清晰、流利地表達個人意見、情感、觀點等。 能詳細地陳述事實、理由和描述事件、現象等。 |
B |
能用英語就一般性話題進行較深入的交談。 能較清晰、較連貫地表達個人意見、情感、觀點等。 能較詳細地陳述事實、理由和描述事件、現象等。 |
C |
能用英語就一般性話題進行簡單的交談。 能基本表達個人意見、情感、觀點等。 能簡單地陳述事實、理由和描述事件、現象等。 |
D | 尚不具備基本的英語口頭交際能力。 |
注:1.筆試和口語的成績在同一份成績報告單上報道,不再單獨頒發口語考試成績報告單。如考生僅參加筆試,成績報告單照常發放,口試成績欄部分顯示為空;成績單將發至筆試報考學校。
2.考生取得筆試和口試其中一項有效成績,均發放成績報告單。
五、聯系方式
考務工作聯系人及聯系電話:盧小丹020-38627971、聶筱哲020-38627965。
傳真:020-38627962。
郵政編碼:510631。
地址:廣州市中山大道西69號廣東省教育考試院1308室。
E-mail:ksyskb@126.com。
附件:1.2016年11月CET-SET考試時間及場次安排(請訪問原網址)
2.廣東省CET-SET考點聯系方式(請訪問原網址)
廣東省教育考試院
2016年10月10日